4月28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成都召开。省委书记彭清华作出批示,向奋战在扫黑除恶一线的同志们致以诚挚问候,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对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提出要求。
今天,小编整理了三年来全省法院审结的涉及社会治安、乡村治理、教育卫生行业等多个领域的涉黑恶及“保护伞”犯罪典型案例,我们共同来看看吧!
本案系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长期在一定区域内非法控制赌博和交通运输“带路”等非法行业,牟取高额非法利益的典型案例。张洋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成员众多,组织架构稳定,组织层级和职责分工明确,组织纪律规约严格,通过拉拢、腐蚀交警、运管、派出所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社会人员,非法垄断当地赌博和“带路”逃费等非法行业,有组织地实施了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行贿、聚众斗殴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取经济利益127.3万元。该案表明,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为追逐非法经济利益,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往往涉足钻营赌博、“带路”等非法灰色地带,实施非法操纵、控制,已经严重危及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必须严厉打击,绝不手软。该案还反映出个别执法人员将执法权作为谋取私利工具,严重渎职坐视不管,沦落成为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保护伞”,让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逍遥法外,目前,该案涉公职人员亦因此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高洪伟黑暗恶势力性质犯罪组织以公司名义长期开设赌场,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案
本案系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假借公司经商为名长期开设赌场大肆攫取巨额非法利益,同时实施故意伤害致死他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非法持有等违法犯罪活动被判处重刑的典型案例。
本案中呈现出如下特点:一是高洪伟通过开办多家关联公司的名义,陆续聚集了其亲友和社会闲散人员,在长达六七年时间内在成都市城区开设赌场30余家,攫取巨额非法利益8000余万元,部分用于向组织成员发放工资福利,为服刑的组织成员及其家属提供生活保障。二是高洪伟为寻求“庇护”,以给予赌场干股方式拉拢国家公职人员,并担任区政协委员,积极获取政治地位,形成了一股与国家公权力相抗衡的社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逐渐形成黑暗恶势力性质犯罪组织,在当地影响恶劣,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三是罪行累累,后果极其严重。除了开设赌场,该组织为了赌场利益,或逞强斗狠,或催逼债务,还实施了故意伤害3起、寻衅滋事4起,非法拘禁1起、聚众斗殴1起,致1人死亡,2人重伤,2人轻伤。此外,2016年3月11日,公安机关对被告人高洪伟实施抓捕时,从其家中查获以火药为动力的制式手枪3支、制式子弹15枚、自制子弹4枚、净重16.47克的甲基及吸毒工具等物品。
高洪伟头顶着区政协委员的光环头衔,名义上正当经营着多家公司,实则以此为幌子,暗地里却长期从事开设赌场、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规模大,存续时间长,手段残忍,危害后果很严重,敛财数额特别巨大,公安机关雷霆行动重拳出击及时铲除,人民法院依法从重判处,充分体现出党和政府依法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坚强决心。
本案系寺庙管理者和僧侣参与的恶势力团伙实施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且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四川藏区法院公开宣判的第一起恶势力团伙案。寺庙是社会组织,僧尼是国家公民。藏传佛教历来就有“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的优良传统,藏区的每一名僧侣在信教修行的同时,应当履行公民义务,把遵规持戒守法作为修行的保障,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依法开展正常宗教活动,止人为善、与人为善、引人向善,服从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当地寺庙管理者和僧侣的本案被告人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两乡因琐事导致的冲突中,不能正确地处理矛盾,违背在政府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言行挑衅对方,违背宗教教义,公然聚众教唆民众杀人、放火、打砸报复对方,不但违背宗教教义而且已严重触犯刑法,且系恶势力犯罪,法院依法及时严惩。该案的判处充分表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没有法外之域、绝没有法外之人,充分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有力促进了藏区社会和谐稳定。
饶氏兄弟组织以暴力起家,以商养黑、以黑护商,腐蚀渗透基层组织牟取非法利益,借助部分公职人员庇护,坐大成势,欺压、残害群众,在珙县及周边地区形成非法控制,发展成为“教科书式”的典型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在专案办理过程中,人民法院恪守法定程序,及时与有关部门会商解决本案涉及的再审与一审程序衔接问题,并将打伞破网和打财断血的要求贯穿到办案全过程,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机关协调联动,依法充分运用财产刑,并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保护伞”“关系网”线索全部移送有关部门处理。通过对该案全面起底,饶氏兄弟为首的涉黑组织彻底覆灭,涉及的“保护伞”“关系网”17人全部被查处。本案的成功审结和执行,充足表现了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按照“铁案”标准,依法严厉打击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犯罪的决心,彰显了司法权威、震慑了黑恶犯罪,净化了政治生态,赢得了党心民心。
近年来,黑恶势力组织人员赴境外赌博犯罪猖獗,已成经济发展的“毒瘤”,严重损害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谢江涉黑组织专门围猎事业有成的非公有制企业主赴境外赌博,之后以暴力和“软暴力”方式滋扰逼债,非公有制企业主动辄输掉三五亿元,严重侵害了企业主人身财产安全,也严重危害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随着一大批涉赌类黑恶犯罪被依法严惩,社会风气和政治生态持续净化,社会治安和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毒品犯罪祸国殃民,贻害无穷。对制毒贩毒从始至终保持零容忍,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是我们的祖国一贯的刑事方针。黑纵经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更是使毒品犯罪的危害加倍放大,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精准打击的重点领域之一。白友日涉黑组织作为长期盘踞境外、向国内大肆贩毒、危害全国各地的特大贩毒团伙网络,是2018年公安部指挥四川等10个省市区公安部门联合行动侦办的“5.24”系列特大跨国跨省涉黑走私贩毒案件专案,国务院总理作过专门批示。该案也是四川省首例依法严厉打击的涉毒涉黑案。全省政法机关密切配合雷霆行动,及时出击,彻底摧毁了该涉毒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对白友日处以极刑,极大地震慑了有组织涉毒犯罪,为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书写了浓墨重彩的篇章。
“村霸”梁忠银恶势力团伙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实施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6宗犯罪案
本案系“村霸”恶势力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欺压百姓的典型案例。基层干部是党与群众联系的神经末梢,也是党和国家政策贯彻执行的终端力量,直接关乎党和国家政策在基层的落地落实。政策法规贯彻落实状况,不但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更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基层政权软弱涣散或被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把持,更危乎党的执政根基。梁忠银等人通过不正当贿选手段混进基层干部队伍,长期把持基层政权,纠集多人实施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败坏了党和政府在基层的威信和形象,属于应予重点打击的“村霸”恶势力对象,人民法院充分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依法对梁忠银所犯6罪均予严惩,同时判处其高额罚金,以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
本案系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侵蚀基层政权实施多宗犯罪的典型案例。本案以申文健为首的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通过贿选等不正当手段,逐渐把持、侵蚀基层政权,拉拢腐蚀党员干部,寻求当地镇党委书记和当地公安民警等作为政治靠山和“保护伞”,在其包庇纵容下,插手和把持基层政权,有组织地在当地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聚敛钱财、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造成群众安全感下降,心里恐惧,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本起案件,有关部门做到了“一案三查”,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和“保护伞”同步侦办和处理,一并依法严惩了黑恶势力和基层腐败分子。
黑恶势力把持基层组织,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侵蚀基层政权,欺压残害群众,极度影响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影响国家乡村振兴计划和基层治理目标实现,危害党的执政根基和国家长治久安,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李昌清既是当地村霸,又聚合多名家族成员形成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操纵把持基层组织、侵蚀基层政权长达二十年,拉拢腐蚀93名国家公职人员,给当地社会经济秩序和政治生态导致非常严重破坏。李昌清案发后,涉案公职人员全部受到查处。有关部门选派优秀干部充实到当地基层组织,彻底肃清了李昌清势力影响。
本案系恶势力犯罪集团欺凌在校学生的典型案例。以文铭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学校及周边区域逞强称霸,为非作恶,欺压在校学生,多次实施随意殴打他人、强行索要钱财、强迫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学校教学及社会生活秩序,对未成年学生造成了心理阴影和恐惧,在学校及周边区域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侵害对象指向在校未成年学生,而且纠集参加者中也有众多在校未成年学生,成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帮凶,侵害手段包括强迫在校未成年卖淫和寻衅滋事,分别属于情节严重和情节恶劣。
本案表明,宁静纯净的校园已成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觊觎染指之地,承载着家庭、社会希望,本应健康茁壮成长的在校学生极易成为违法犯罪分子欺凌侵害的对象。本案的判决充分表明,对于扰乱正常校园秩序、严重侵害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财产安全的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人民法院必将坚决重拳出击、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惩处。维护校园安全、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营造安全健康的教育和生活环境,不仅是政法等国家机关的职责,也是家庭、学校、教育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本案审理后,鉴于校园及学生管理上的漏洞,人民法院及时延伸审判职能,向当地学校和教育部门提出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和对未成年人开展法制教育,加强正当权益保护的司法建议,从源头上彻底斩断恶势力伸向校园和在校学生的黑手。
医生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医院是群众在生命最脆弱无助时以生命和全副身家托付的机构。彭树林本身作为一个医生,却严重违背基本职业道德和法律底线,组织、领导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并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以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为至上目的,以医疗之名,漠视患者生命健康,将患者视为摇钱树和牟利对象,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干扰了正常医疗秩序,严重损害了医院和医生群体形象,其也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受到了依法严惩。
本案系“车匪路霸”恶势力团伙在全省三地境内长期扰乱国道省道交通安全秩序的典型案例。本案呈现出如下显著特点:一是恶势力团伙成员众多,在案被告人达24名;二是犯罪地点选择在国道省道的交通主干线条、省道线条;三是主要挑选外地车辆;四是作案手法上采取趁外地车辆遇弯道或超车时,驾驶专门准备的“二手”汽车故意与外地车辆碰撞,通过恐吓、威胁、要挟、滋扰、纠缠、哄闹、显露纹身、聚众造势等手段索要钱财,未得逞则随意殴打对方,甚至自己驾车相互碰撞制造交通事故以骗取保险公司赔偿款;五是时间长达4年多。国道省道作为交通大动脉和生命线,其畅通无阻事关政治安全、国家安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更与民生息息相关。邹华恶势力团伙胆大妄为,为非作恶,严重扰乱了国道省道沿途正常良好的交通和社会秩序,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本案系恶势力犯罪集团垄断称霸物流运输领域的典型案例。随着经济社会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现代物流运输也呈蒸蒸日上之势,对于促进产业体系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经济稳步的增长内生动力具备极其重大意义,但在全力发展过程中难免出现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现象。曹云恶势力集团通过打砸、威胁、滋扰等手段,暴力打压其他物流运输公司等竞争对手,以独揽当地石油公司相关物流业务,是典型垄断物流运输行业的恶霸和毒瘤,属于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行业领域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分子,用法治利剑斩断黑手,铲除滋生土壤,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积极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保障市场环境健康发展,法院责无旁贷。
本案系恶势力团伙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骗、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合同,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通过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暴力和软暴力滋扰手段催讨“债务”,达到非法侵占被害人财物的目的。“套路贷”具有很大欺骗性,形式表现主要为现金贷、车贷、房贷,本案为现金贷。这类新型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不仅严重侵害被害人的财产、人身安全,还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是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治理的行业领域之一,该案的判处充足表现了严厉惩处“套路贷”违法犯罪分子的法律和政策要求。
近年来,借助网络站点平台,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虚增债务和高额违约金,恶意制造违约和肆意认定违约,胁迫被害人及其特定关系人逼债等各种各样的形式非法侵占公私财物的“套路贷”犯罪日益猖獗肆虐,严重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社会危害极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坚决有效遏制各类“套路贷”,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目标任务之一。汤加华涉黑组织以无抵押担保贷款为诱饵,围猎涉世未深,消费欲望强烈又缺乏收入来源的青年大学生实施诈骗,被害人很容易上当受骗,部分人甚至付出了生命代价,危害后果严重,社会极其影响恶劣。人民法院在办理该案时,坚持依法从重惩处,对汤加华判处重刑的同时,坚持最大限度追赃挽损退赔,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该案也提醒广大青年学生理性消费,通过正当渠道贷款,警觉各类套路陷阱;家庭、学校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亦应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引导,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强化行业综合治理。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地发展,建筑工程行业呈蒸蒸日上之势,成为黑恶势力觊觎染指的重要领域。杨顺昌涉黑组织通过操纵控制行业协会和暴力手段,控制当地商混供应市场,牟取非法利益,是典型的“市霸”。通过该案审判,对杨顺昌等人依法严惩,震慑涉足行业领域的黑恶犯罪,有力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之间的竞争秩序,净化了当地营商环境。
该案是一起以“软暴力”为主要手段通过垄断中心城区能源市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的经济型涉黑犯罪案件,在犯罪手段、危害领域等方面均有别于惯常暴力实施的传统涉黑案件。中心城区液化气市场供应事关群众生产生活保障和社会稳定,对“行霸”张晶涉黑组织依法严惩,有力维护了当地液化气市场供应稳定,净化了行业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有效保障了民生。
征地拆迁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利益和矛盾复杂交织,稍微不慎极易成为社会稳控的风暴点。征地拆迁中最让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就是暴力征地拆迁。而黑恶势力暴力插手征地拆迁更是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抹黑党和政府形象,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重点打击对象。该案人民法院受理后,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相结合,强化程序和证据裁判,在查明查实案件事实基础上,依法施以重刑严惩,及时铲除了盘踞在当地征地拆迁中的毒瘤,稳定了民心,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本案系严厉打击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保护伞”的典型案例。被告人高洋、陈直身为具有查处违法犯罪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但不查处申文健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所实施的违法犯罪,反而为虎作伥,利用职务之便,包庇、纵容,使该涉黑犯罪组织多次违法犯罪不被打击,在当地非法控制得到强化,给雨城区大兴镇的群众及生产经营者形成心理强制和威慑,被迫进行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致使合法利益受损的群众不敢通过正常途径解决。二被告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故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高洋、陈直予以严惩。
曾明全作为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具有依法查禁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却甘受拉拢腐蚀,沦为,利用其职务及影响力干扰执法部门正常执法,致使饶氏兄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得不到依法打击。人民法院坚持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并举,对曾明全等保护伞依法严惩,促进了当地政治生态净化,昭示了党和政府在扫黑除恶中清除害群之马、打伞清网的坚强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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